河源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

服务产品基本情况

依据结算及账户活跃程度,对小微企业发放的,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可循环的人民币信用贷款业务


申请条件

1、在建设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2年(含)以上;

2、前12个月对公结算账户借贷方累计结算笔数100笔(含)以上;

3、对公结算账户前12个月贷方累计结算额200万元(含)以上或前12个月日均存款3万元(含)以上。


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

客户资料包括:

(一)企业资料

1.中国建设银行小微企业评分卡信贷业务申请书;

2.经年审合格的企业(含个体工商户等)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如有)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,工商机读档案资料(工商局打印,原件);

3.公司章程或合伙经营协议(如有);

4.增值税(营业税)纳税申报表(如有);

5.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。

(二)企业主资料

1.身份证及当地户口簿;

2.婚姻证明材料,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及其配偶的身份证;

3.个人结算账户结算记录及在建设银行金融资产证明;

4.如企业主非当地户籍,需提供河源当地房产证明(配偶双方任意一方均可)。


办事程序

客户提出申请、提交申请资料→建行贷款受理、审核→建行贷款审批→签订合同→建行贷款发放


联系电话:0762-33977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