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(危险)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经审议,我局拟对SK海力士半导体(中国)有限公司废汞灯(HW29,900-023-29)16吨跨省转移作出审核意见。为保证审核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现将该单位跨省转移基本情况予以公示:
一、建设单位:SK海力士半导体(中国)有限公司
二、建设地点:中国江苏省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K7地块
三、固体(危险)废物名称及数量:废汞灯(HW29,900-023-29)16吨
四、固体(危险)废物接收单位: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五、预审意见:同意SK海力士半导体(中国)有限公司将产生的废汞灯(HW29,900-023-29)16吨委托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,转移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,上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。(跨省转移实施方案见附件)
六、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。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朱晶晶
电话:0510-81891734
通讯地址: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C厅(214135)
电子邮箱: xinwushengtai@163.com
2025年8月5日